本公司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及其它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制定业务工作程序如下: (一) 寻找委托标的,即寻找委托人。 (二) 核实委托标的情况,报部门经理审查,提出初步评估意见。 (三) 委托标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登记备查。 (四) 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定。 (五) 办公室安排总经理办公会议,决定标的操作事宜。 (六) 相关部门经理签订委托合同。 (七) 部门经理安排专人承办该项目寻找竞买人。 (八) 承办人、部门经理、总经理依次逐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,并逐级向下督办。 (九) 进入拍卖实施程序。 (十) 办理标的交割手续,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。 (十一) 项目资料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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